关于开展第四批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2-04-12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动我校党建工作与教育事业、师生需求、属地党建深度融合,总结提炼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决定开展第四批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党支部

二、评选标准

(一)党建示范点

支部党建工作基础好,包括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档案建设好等各方面,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党员服务师生、党员教育管理、党内民主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具体参照支部堡垒指数考评标准。

(二)党建特色品牌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紧扣“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主题,特别是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面好做法、好经验。

1.有鲜明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涵盖主题内涵,突出党建工作特色,简短易懂。

2.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要立足我校实际,紧扣时代脉搏,聚焦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和难点,充分反映党支部活动和组织生活的举措、做法和经验。

3.注重创新,富有实效。要精心设计,注重创新,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具有推广价值。

三、方法步骤

(一)申报

各二级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每个项目择优推荐1-2个党支部(直属党支部自荐),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2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评选

1.现场展示。各申报单位的党组织书记以PPT形式作不超过8分钟的现场展示,评委现场评分。现场展示占总分的30%。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平时工作业绩进行评分,如有必要可通过访谈、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专家评审占总分的70%。

3.公示。根据现场展示和专家评审情况,确定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各10个进行公示。

(三)表彰

经公示后,报校党委审定、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做好自评申报,力争使一批立意高远、内容充实、质量较高的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能脱颖而出,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效应,并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进行复查,对党建工作退步、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撤销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称号。第批党建示范点和党建特色品牌仍在建设期内,本次不予申报。

联系人:袁泽浩,联系电话:83642188(内线:2188)。

附件:1.嘉兴学院基层党建示范点申报表

     2.嘉兴学院基层党建特色品牌申报表

    附件.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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