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平湖校区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发〔2005〕9号)精神,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机关职能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经研究,决定建立机关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对口联系制度的意义
建立机关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体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应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就某些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应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应组织有关的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对符合条件和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应聘请担任特约员;要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开展咨询及社会服务工作。落实这些要求,必须建立和完善机关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制度。
二、对口联系内容
对口联系部门召开的重要专业性工作会议,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参加;制定重要的制度、政策,应征求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的意见;制定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资料、刊物,视内容抄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要为各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给予支持和帮助,提供必要的情况介绍、文件资料等,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工作;组织的重要专题调研,可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参加,有的专题也可委托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组织调研,并为他们的调研提供条件。
没有与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建立联系的有关职能部门,也应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联系。
三、对口联系安排
1.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对口联系民盟嘉兴学院总支;
2.教务处对口联系民革嘉兴学院支部;
3.科技处对口联系民建嘉兴学院支部;
4.学生工作处对口联系民进嘉兴学院支部;
5.人事处、审计处对口联系嘉兴学院知联会;
6.计划财务处对口联系致公党嘉兴学院支部;
7.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口联系农工党嘉兴学院支部;
8.基建处、公共事务管理处对口联系九三嘉兴学院基层工作委员会;
9.外事处对口联系嘉兴学院侨联、留联会。
四、对口联系的方法和要求
有关职能部门要与民主党派、统战团体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通报会、协商会,开展联合调研和专题考察,提高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参政议政水平。
对口联系职能部门要把建立和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联系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联络员,加强联系。各部门在制定年初工作计划时要对对口联系工作认真研究,具体部署。涉及对口联系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可与党委统战部协商解决。邀请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及有关人士参加的会议和活动,可直接与各民主党派和统战社团联系。
各职能部门与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每年至少举行两次联席会议,主动沟通情况,听取意见。每年至少一次约谈或上门走访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负责人。
在对口联系工作中,职能部门要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完善意见、建议的反馈机制。每年年末,党委统战部将对机关职能部门与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对口联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